为人民检察院点赞

2020-12-21 行政中心 483

为人民检察院点赞

----合肥绿叶园林公司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送锦旗表谢意

 

编者办:一个普通的工程经济纠纷案件,是什么原因让上亿元工程款拖欠十年之久,严重侵害了一个企业的合法权益,漫长协商诉求是镜中拈花、水中捞月,最终在检察机关的督办下,案件得以峰回路转。

 

日前,合肥绿叶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方敏带领公司相关人员和施工班组负责人来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将一面绣有“检察铁肩担正义、执法如山系民生”的锦旗送到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邢小川和三级高级检察官高海燕手中,感谢检察机关在案件中的公平督办。

图片关键词

工程简介:某县景观绿化工程由合肥绿叶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2010年11月3日开始进场施工,2013年竣工验收,2014年3月进入审计阶段。该工程获“水利部国家水利风景区奖”、“安徽省人居环境范例奖”。工程完工后,县水利局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予结算付款。

案情回放2017年初,该县审计局毫无任何依据的出具了绿化工程价款为5860万元的审计报告。因审计报告的结论严重不符合实际施工情况,严重低于施工成本,我公司对审计报告结果无法接受,多次到该县政府协商,其中省供销社和供销集团相关领导也多次出面帮助协调。协商无果后,我公司于2017年5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工程价款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1.57亿元,法院根据鉴定意见判决该县水利局给付我公司剩余工程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该县水利局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于2018年11月6日开庭,12月底将该案发回该市中院重审。

2018年11月7日,水利局在一审判决结果后,又向县公安局报案,称我公司的相关实际施工的个人在苗木询价过程中涉嫌合同诈骗罪。县公安局经过五个多月的立案审查后,未予刑事立案,理由是“由于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参与了整个询价过程,暂不能完全确定是否因为水利局被骗而导致处分财物的行为”。后水利局向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2019年4月17日,县检察院通知县公安局进行立案。2019年4月30日,市中院以涉案工程涉嫌合同诈骗为由,裁定中止审理。至此,我公司承包的工程自2010年开工至今已逾10年,自2017年起诉至今也已逾三年,案件不仅回归原点,还将面临无期限中止,我公司和施工班组的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保护。

图片关键词峰回路转:我公司在多方努力无果的情况下,于2020年1月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信访,省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盛大友亲自批示督办;2020年9月15日,省检察院薛江武检察长亲自接待我公司承办律师及施工班组负责人,交谈长达一个多小时,我们将案件具体情况向薛检察长做了详细报告。在两位检察院高层领导的亲自过问、批示下,2020年9月28日,该县公安局终于撤销了“11.7合同诈骗案”,次日,县检察院将《撤销案件决定书》当面送达我公司。

图片关键词        座谈交流:双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交流,李方敏董事长代表绿叶园林公司和施工班组向省检察院表示谢意,感谢检察机关为企业做主。邢小川副主任表示:谢谢你们的信任,请你们放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中央提出的“六保”、“六稳”,明确要求保市场主体、稳投资;国务院发布的即将实施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对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政府诚信、优化营商环境、及时支付工程款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近年来也多次发文,强调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本案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督办,促使案件依法稳妥办理。我们检察机关会依法依规当好企业的“老娘舅”,为守法企业的运营保驾护航。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之中。

掩卷反思:一个普通的工程经济纠纷,工程拖欠款长达10年之久,诉讼道路更是一波三折。如果没有公正的司法监督,何时才能拿回工程款。又如何保障公司和施工班组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成立法务和风控部门,聘请职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参与公司经营决策,通过风险分析评估,风险控制管理、风险监控更新等,让公司的合同交易、市场拓展、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等都能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加强对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全面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能够发现、识别经营生产和管理活动中的潜在风险。其次,遇到法律维权事件,要本着依法依规,不惹事、不怕事,按照法定程序伸张权益、履行职责,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

                    (综合办供稿)


电话咨询
联系邮箱
地图导航